天津开放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天津开放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劳务派遣制员工的工作,更好的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劳务派遣制员工的录用:
我公司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录用符合岗位要求的劳务派遣制员工,如拟录用员工有如下情况,我公司不予录用,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
(一)经考核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及任职资格要求者;
(二)无法从事正常劳动的残疾者或吸毒者等;
(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使用假证件者;
(四)有刑事犯罪记录者;
(五)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者;
(六)经指定的医院体检不合格者;
(七)未参加入职培训或入职培训考试不合格者;
(八)未按相关法律规定与派出劳动者的劳务派遣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签订《派遣劳动合同》者;
(十)其他影响公司用工的情形。
二、劳务派遣制员工的劳动合同:
(一)派遣劳动合同的签订及试用期: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劳务派遣员工签订《派遣劳动合同》,规定合同期限以及试用期。试用期内由公司对派遣员工进行考核,判定派遣员工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根据用人单位的规定及本《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办法》解除《派遣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合同的履行:
派遣员工应认真履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未经公司及用人单位允许,不得在外兼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擅自兼职者将根据用人单位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
1、劳务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将员工退回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1)未能在1个月内提供其被录用的以下相关入职资料,致使用人单位无法办理录用手续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A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或入职前无其他劳动关系承诺。
B 《养老保险手册》、《就失业证》原件。
C 学历、学位证书、资质证明、英语等级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D 存档单位证明1份。
E 近期免冠照片2张。
F 公司或用人单位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2)应聘时及公司录用后,向公司或用人单位提供虚假个人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职历证明、资历证明等;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他影响工作的疾病而未在应聘时书面说明的;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书面说明的;应聘前被劳动教养、拘役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书面说明的等。
(3)严重违反公司的劳动纪律、员工手册、规章制度及工作规范等的。派遣员工的严重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A 本人或教唆他人非法罢工、怠工。
B 聚众要挟妨碍工作秩序。
C 泄露公司的技术或商业秘密。
D 不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
E 侵占、偷窃或破坏公司的财物,侵占、偷窃或破坏他人财物的。
F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法利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4000元以上(含4000元))。
G 发生工作时间睡觉、观看与工作无关的视频、网页、玩游戏、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情,接打私人电话超过10分钟以上等行为,本条款所规定的行为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含2次)者。
H 对上级、同事或下属粗暴无理,恐吓威胁,蓄意报复,在公司内殴打他人或相互殴打等。
I 发起、参与或配合他人在网上攻击、谩骂、诋毁、侮辱公司及其他同事。
J 违反工作要求规范,或被学员投诉3次以上(含3次)。
K 在工作中寻衅滋事,妨碍工作秩序。
L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造成严重后果。
M在职期间受到拘留(司法、行政、刑事)、劳动教养者或被追究刑事责任者。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在外兼职、担任其他公司、企业的法人、董事、股东等职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通缉的。
(6)吸食、注射毒品或被强制戒毒的。
(7)月连续旷工满3天或累计旷工满5天或3个月内累计旷工满15天者。
下列情况视为旷工:
A 未向公司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
B 擅离职守,上班时间脱岗,或不到岗;
C 采取欺骗、伪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休假;
D 其他违纪行为造成缺席。
旷工的最小计算单位是1天。
(8)月累计迟到或早退满5次者。
(9)伪造病假诊断证明或谎开病假证明或无故拒不配合公司复查病情者。
(10)委托他人代为考勤或不论他人有否委托而代他人考勤的。
(11)在公司内有性骚扰行为的。
(12)派遣员工达到公司考核标准里解除派遣劳动合同情形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立即解除派遣劳动合同的情形。
2、劳务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将员工退回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派遣员工或额外支付派遣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需向派遣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1)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派遣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因业务变化派遣员工所在部门取消,派遣员工的工作岗位消失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派遣劳动关系的情形。
3、派遣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派遣劳动合同》规定或本管理办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且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应给予全部赔偿,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录用费等。
(2)对工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3)其他需要赔偿的费用。
(四)劳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公司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员工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死亡。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附则:
1、本办法所涉及的内容仅供公司内部使用,此办法内容不得提供给公司以外人员。
2、本办法所涉及内容如与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3、本办法所涉及内容如与公司之前的各项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4、公司有权依据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在必要时对本办法内容进行修改、删除或添加,并在公司内部公示。生效日期以新公布的生效日期为准。
5、本办法的生效日期为2020年6月17日。
天津开放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