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开放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购置、使用、转移、报废、处置等各项工作,提高各类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与完整,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
3、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
第三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
公司取得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按照实际支付的卖家、运杂费、包装费及安装成本作为计价基础。
第四条 固定资产的分类及编码原则
01 房屋、建筑物
02 机器设备
03办公家具及设备
04 电子设备
05 交通运输设备
06 其他
固定资产入账按照分类+流水号为编码原则,如购入电脑编码应为04001
第五条 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投入使用的次月开始提取折旧,按照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
第六条 管理职责
国资部门对公司整体资产进行管理、监督。各使用部门对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日常管理,保证资产正常使用,丢失,毁损的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赔偿。
第七条 采购报销流程
固定资产采购可根据需要签订合同,办理全同付款时,要提供合同原件,分次付款的可在首付款时提供原件,余次提供合同复印件即可。
合同签订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签订,书写清楚,用语准确,条款明晰。
报销单据填写,按照费用报销标准要求进行,后附原始单据要有“验收单”及“采购申请单”。
第八条 固定资产转移流程
第九条 固定资产盘点
固定资产每年年末应进行一次盘点,包括所有在用,闲置。由财务组织,相关使用人进行盘点,**部门监督盘点。
盘点由财务部提前两天提供资产明细清单,相关人员盘点后,在盘点单上签字确认后,回传财务部存档。
如盘点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编写书面说明,予以解释,领导批准后财务做相应账务处理。
第十条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
以上所有事项办理必须按照审批流程进行。固定资产报废如有责任人原因造成,应由相关人员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附件为单据:
固定资产采购申请单 |
资产名称: 总金额: |
资产概要 名称: 数量 型号 预计使用年限 |
请购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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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部门主管: 董事长: 经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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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验收单 |
资产名称: 总金额: |
资产概要 名称: 数量 型号 预计使用年限 |
验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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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使用部门: 使用部门责任人: 主管审核意见: 董事长意见: 经资委意见: |
投入使用日期: |
固定资产转移单
转出部门 资产名称: 资产编码: 转移原因:
经办人: 部门主管: 董事长 经资委 |
转入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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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申请单
固定资产名称: 编码: 使用部门: 处置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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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原值: 累计折旧: 折旧年限: 净值: |
经办人: 主管审核意见: 董事长意见: 经资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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