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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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打印、复印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1-18 15:05:49

为加强公司打印、复印工作管理、节约办公费用,防止浪费,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由总经理办公室配置并下发到各部门,由各部门主管统一管理,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监督。

二、设备操作时应爱护设备,按设备使用说明要求规范操作,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报修。

三、公司各类文稿、资料的打印、复印、传真,经办人均应注意节省耗材、节约用纸。

四、公司机密文件的打印、复印、应在总经理办公室审查登记后,方可打印、复印。

五、公司机密文件的打印、复印文稿时,操作人应注意保密,严禁向他人泄露,禁止无关人员翻阅、询问、围观等。

六、文稿初稿打印、复印,应尽量使用废纸,待修收定稿后,再用新纸打印、复印。

七、作废的打印、复印文稿,属于公司机密内容的,经办人应立即用碎纸机销毀;不属于公司机密内容的,应由总经理办公室同意处理、利用。

八、打印公司对外、对内正式文件。应依照相关规定格式、字体打印。

九、未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打印、复印与本公司业务无关的稿件或资料,违者应支付相应费用(A4纸打印0.5元/页复印0.2元/页),并予以警告处分。

                       

天津开放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二○二○年六月十五日